连发5案!Brickell代理Philips 飞利浦商标发案!相关产品速排查下架,尤其是电动剃须刀、脱毛设备及相关配件!

发布日期:2026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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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信息


原告品牌:Philips 飞利浦

原告公司:Koninklijke Philips N.V

案件编号:26-cv-22818、22819、22820、22821、22822

起诉类型:商标

原告律所:Brickell

起诉时间:2026/4/22

 

品牌介绍


原告Koninklijke Philips N.V.(皇家飞利浦),通常简称为Philips(飞利浦),是一家专注于健康技术领域的荷兰跨国企业集团公司,1891 年由 Gerard Philips 与其父亲 Frederik Philips 在埃因霍温创立,至今拥有超 130 年创新发展历程,长期稳居全球健康科技头部企业行列。

图2.jpg

(图片来源:https://www.philips.ie/  引用日期:2026年6月30日)

品牌创立之初作为全球头部电子企业,灯泡、剃须刀、电视、收音机等产品走进千家万户,2010 年代品牌完成战略转型,全面聚焦医疗健康赛道。飞利浦秉持“为生命而设计”的人本设计思路,以有温度的医疗、个护创新产品,践行 “用有意义的创新改善人类健康福祉” 的品牌初心。

 

商标信息


本案涉及的商标信息众多,注册类别也十分广泛,具体如下。未经授权相关的图文商标都不能擅自使用,否则会有侵权风险!

 

产品示例


图6.jpg

 

温馨提示


请卖家们仔细参考上方信息,排查是否有使用相似的商标、版权以及专利,如果不幸中招,及时下架处理,做好应对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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