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-cv-26499 越不起眼的商品越危险!国人原告发起便携式迷你粘毛器外观专利维权!
案件信息
原告品牌:LINT REMOVER 除毛器
原告公司:Tongxiang Simai Trading Co., Ltd.
案件编号:26-cv-26499
起诉类型:专利
原告律所:Palmer
起诉时间:2026/9/21
品牌介绍
原告Tongxiang Simai Trading Co., Ltd.是我国浙江的一家主营批发、零售业务的本土贸易公司。旗下一款名叫LINT REMOVER的便携除毛器,解决了日常生活中毛发碎屑清理痛点,它的表面附着力强劲,能迅速粘取衣物、沙发、地毯乃至汽车座椅上的各类毛絮与碎屑。

此外,产品主打小巧便携,机身轻便,能够收纳进手提包、行李箱,居家、出差旅行都可随时使用。区别于传统一次性粘毛纸,产品自带防水设计,只需用水冲洗即可去除附着物,冲洗完成后恢复粘性,可反复循环使用,兼顾实用性能、便携属性与环保理念,是面向现代居家、出行场景的清洁工具。
专利信息
本案涉及的专利信息如下,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,下证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,在此日期之后上架的同款产品都有侵权风险,请卖家们仔细排查,避免侵权!


产品示例

卖家风险自查指南
1.重点排查便携式衣物除毛器、迷你粘毛器、可水洗除毛器等同类清洁工具产品。切勿仅检 索专利号,需同步检索核心关键词及变体:Lint Remover / Fabric Lint Remover / Portable Lint Remover / Reusable Lint Remover / Lint Shaver,全面筛查相似款产品,规避风险。
2.全面排查商品主图、详情图、A+页面、变体展示图,重点核查产品整体外形、顶部翻盖
提手、灰色半透明收纳外壳、除毛清洁头等设计特征。外观专利判定以整体视觉近似度为核心标准,无需完全一模一样,只要整体造型、结构布局与涉案专利视觉观感高度相似,即会被取证判定侵权。
3.命中疑似标识先停广告、停补货、冻库存,把店铺后台、订单流水、收款账单、侵权链接快照全部备份;别急着删 Listing,也别改图重传掩盖标识,建议直接下架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继续出单只会放大赔偿基数。
4.如果收到平台冻结通知或法院文书,先根据案件号在Schedule A里确认自己是否在起诉名单里,在21 天黄金窗口内找专业跨境 IP 律师评估证据、选择应对方案;不要把普通平台侵权投诉当成TRO,但也不要置之不理,被动等待只会错失解冻与和解的黄金窗口。
温馨提示,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整体装饰性外观,而非结构、功能或材质。卖家重点排查自身产品外观与专利附图中实线部分所示设计,若实线部分构成“整体视觉效果实质相同”,仅改颜色、Logo或材质,仍有侵权风险。










